本报讯 为了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富平县通过实施三项举措,以使农民工权益不再遭到侵害。
这三项举措为一是突出专项检查,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对全县200多个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从源头上整治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大保障力度,制订了《富平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全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逐个排查登记,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台账,要求限期按规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已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74.5万元。三是积极维护权益,至9月底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82余人(次),接到举报投诉案件34起,结案32起,其余2起正在处理,结案率达100%,追讨回农民工工资4420万元。 (郑玛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