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蒋普权在我省是一个比较出名的人物,之前因为“凉皮议员”身份引起了省内外多家媒体对他事迹的报道,之后因为“清洁工书法家”身份不断发光,再次进入媒体视野。日前,他和爱人因为向连续工作服务了8年的陕西某大学附属中学争取个人劳动权益不成,反而被其以不遵守劳务承包合同约定,被告上了法庭,要求腾交工作房、离开工作岗位。此事引起本报关注后,蒋普权告诉笔者:“这次,我不想出名了,只想得到两口子的劳动权益就好!”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受理陕西某大学附属中学对蒋普权夫妇的起诉后,于11月15日上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庭审中,双方代理律师就蒋普权夫妇与陕西某大学附属中学,形成的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展开了激烈争辩。
蒋普权夫妇:连续做了8年清洁工
蒋普权告诉笔者,2005年6月,经人介绍,他和爱人李小玲应聘到陕西某大学附属中学做清洁工,每天负责打扫学校田径场的卫生,这一干就是8年,至今从未间断过。这个田径场的区域面积是49.7亩地。为了保持田径场的清洁卫生和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他和老婆每天都要在凌晨三四点起床,赶在六七点前打扫完毕。
这份工作的待遇并不高,他和爱人李小玲与另外一名同事共三人,每月从学校领取“承包工资”2390元,每人每月平均680元。2007年底因为申请调整工资,与学校领导发生口角,12月27日学校领导向他们宣布要解除劳动合同。蒋普权说:“之前就一直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第三天,即2007年12月30日,学校就拿出了一份《陕西某大学附属中学田径场保洁工作劳务承揽合同》,然后让他的爱人李小玲签了字。
2008年1月1日起,国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但在2008年5月,李小玲才拿到学校与他们签订的这份劳务承揽合同。在这份合同中,校方与他们约定每月按时支付的劳动承包工资与之前相比并无增加,亦是原来每月的2390元。同时在其中除了约定“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双方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之外,并约定“甲方(校方)应关心乙方的生活,逢年过节应给于适当慰问;乙方有义务服从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乙方有事有病必须向校方备案并对工作做出妥善安排,休假期满必须到学校销假,休假连续满15日以上的,合同自动终止”等内容。
尽管他们夫妇认为这个合同对他们缺少公平,但为了生活,他们只好选择了忍气吞声。这个合同期满后,蒋普权夫妇依然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并按照原来的职责,每天打扫着学校田径场的清洁卫生,但是从2009年7月至今四年多,学校一直没有支付过他们任何报酬。而他们的工作还是和原来一样的努力和认真,并没有因为学校拖欠工资而对工作态度所有懈怠,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对工作质量没有丝毫马虎。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