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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1.9%已婚女性曾遭家暴

要警惕第一次家暴

2023年09月03日

本报讯(万宝)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省妇联举行了“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和谐家庭”宣传活动,为来往的市民佩戴白丝带,表示对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的抵制和反对。据悉,近年来,妇女遭遇家庭暴力的比例仍然较大,而留守儿童也成了家暴的对象。

笔者从省妇联了解到,据我省开展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其中包涵了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内容)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6.4%,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已婚女性为11.9%。全省县以上妇联受理各类家庭暴力投诉年均1500-2000件次。

据省妇女研究会权益部负责人李林介绍,由于传统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往往女性在家庭中是较容易遭受暴力的对象。现在家暴已不仅仅存在于农村,在有些高素质的知识分子家庭中也日渐出现,原因往往较为复杂,而女性要对第一次家暴提高警惕,第一次暴力过后,往往会让对方形成习惯,李林表示,制止家暴最为关键的往往是第一次,受暴者应以最大的反抗作为回应做到“零容忍”,务必让对方从第一次的“冲动”中醒悟,接受严厉的处罚。

家庭暴力的概念不仅存在夫妻之间,家庭中的老人、孩子,同样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据了解,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遭受家暴的情况也不容忽视。

省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留守儿童家中时常只有一方家长,生活压力较大,容易将对生活的不满和怨恨发泄到孩子身上。有时候父母双方都不在身边,由亲戚照管,这样的孩子遭受家暴的比例更大。由于孩子尚且年幼,没有办法主动进行保护和投诉,这时候就更需要社会的关爱。省妇联建议比如孩子就读的学校,应加强对这些留守儿童的照管,不定期进行家访。同时在外务工的父母亲们,也要尽可能多的和家里联系,在寒暑假将孩子接到自己身边,让孩子感受到关心关爱,让他们也能健康的成长。

侮辱谩骂经济控制都属家暴

在一个家庭中,什么样的情况下你就被暴力了呢?省妇女研究会权益部负责人李林介绍,除了身体上遭到殴打是遭遇暴力外,现在的家暴也有了很多新形式。

李林表示,有时妇女在家庭中会遭遇丈夫的侮辱谩骂,甚至对人格的侮辱和践踏,长期的话,会给女性精神上带来极大的压力,这也是家暴的一种形式;经济控制,不给女方生活费用、限制消费等等;限制人身自由,不让女性随意外出,甚至跟踪;还有违背女性意愿的、强迫性生活,这些都是家暴的一种表现。冷暴力近年来也较为多发,夫妻相互之间没有交流、互不理睬、感受不到家庭温暖,都是隐蔽的家暴表现。

拨打110或向妇联投诉

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该如何及时寻求帮助呢?省妇联妇女权益部工作人员表示,遭遇家庭暴力可通过7种方式维权。

拨打110报警求助,并保存受害证据,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请求律师帮助,拨打法律咨询热线;向各级妇联、所在单位组织、街道、社区、乡、村妇女儿童维权站、点投诉;去医院看病,保留病历、发票等证据;去当地公安部门做伤情鉴定;请求所居住街道、社区、乡、村的司法、妇联等相关机构出面协助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了解详细的维权方式,可以拨打12338省妇联信访热线及陕西省妇女研究会电话029-8745889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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