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洁)在第13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省总工会近日发出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对活动作出具体部署。
据悉,2013年我省工会系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此次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宣传重点为在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中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劳动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推动全体职工和工会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系列讲话精神,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工会十六大精神,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及工会十六大修改后的《中国工会章程》新内容、新要求,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开展与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在活动组织实施中,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