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家长向一媒体反映,孩子拿着“学校赠票”回家,要求父母陪着一起看电影,可真正看电影时却需要交20元买“一次性立体眼镜”。笔者调查发现,不少小学生都收到了“学校赠票”,但这种电影票并非学校发放的,而是几名专门租场地放电影的人派发的。
明明是“学校赠票”,看电影时却要交20元“一次性立体眼镜”使用费,否则就不能观看,想必大家都会觉得不可思议。或许在这里这个“学校赠票”有两层意思,一是面向学校的赠票,二是学校赠出的票。而事实已经证明,显然是属于前者,但家长却很少会有人想到这一层,大多都以为是“学校赠出的票”,不明不白中当了一回冤大头。
可想而知,当很多家长带着孩子来看免费电影,还排了长时间的队,最后却发觉被骗,此时真不知该作何感想。并且,就算大多数家长觉得被愚弄了,但是为了陪孩子,估计还是会选择乖乖付钱。不法分子利用的就是这一点,设好了圈套让家长往里面钻。
只是家长之所以能带着孩子去看电影,很大程度上无非觉得是“学校的赠票”,出于对学校的信任。若是这种冤大头一直当下去,无形中就会影响到学校的公信力。这一问题其实也不难解决,只要学校对学生加强教育,说明不会发赠票之类的东西,并在学校门口加强管理,相信问题就能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电影放映场地的某文化宫负责人表示,他们无法审核“放映许可证”真伪,对组织者如何招徕观众、怎么收费也不管。这明显说不过去。若想查验“放映许可证”真伪恐怕并不难,打几个电话到相关部门核实一下估计就能解决。而观众来文化宫看电影,文化宫就要负起责任,其不管组织者如何招徕观众、怎么收费,明显说不过去。这说轻了是推卸责任,说重了就是服务意识淡薄,漠视观众权益。
总而言之,别看这一张小小的“学校赠票”,里面的猫腻着实不少。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家长提高警惕暂且不言,学校也要加强相关教育。同时,放映场地也要负起责任,不能只管收钱不言其他。城管、公安等部门也应行动起来,清理校园周边环境,为师生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氛围。总之一句话,千万别让“学校赠票”伤尽家长心。 (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