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中小学违规办学情节严重

校长先免职再追责

2023年09月03日

本报讯 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转学借读、教师流动等七种办学行为。中小学校如果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免去职务,再追究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和举报网络平台,对举报的问题及时核查回复,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学校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对校长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各类省级示范性学校称号,三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监管不力、违规办学行为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市、县和高校,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省教育厅同时强调,中小学校长是规范办学行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校长责任,情节严重的,先免去其校长职务,再追究责任。普通高校举办的中小学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由省教育厅建议或责令有关高校追究校长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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