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管理中查找问题,努力健全适应企业发展的效能监察服务、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一)摆正自身位置,建立效能监察服务机制。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要注意理顺三个关系:一是参与与干预的关系。在管理流程中,要处理好与业务部门的关系,把握参与的程度,防止随意干涉业务部门的工作,避免“超权越位”。二是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及时协助业务部门建立完善工程质量、物资管理、价格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管理效能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自律和他律的关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效能监察管理机制。
完善教育机制,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地配合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职能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监督合力;规范效能监察工作程序。对廉洁论证和廉洁“双诺”的组织机构、职能定位、职责权限、工作任务作出规定,推动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建立科学、量化和可操作性的绩效考评办法,制定效能激励机制和告诫诫免制度,把效能监察纳入企业的整体管理工作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找准自身定位,建立效能监察工作运行机制。
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抓住企业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首先,要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按照经营管理的特点,把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企业管理的难点和经济效益的流失点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要具体,针对性要强。其次,要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性,做到组织保证到位、工作实施到位,使每一步工作都能做到规范运作、真抓实查。第三,要注重效能监察工作的连续性,真正体现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抓好对受检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使效能监察工作善始善终,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四)完善监察职能、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对于“不作为、办事效率低、失职、决策失误等效能方面的问题,没有量化的规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影响工作的深化发展。为此,要按照上级对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煤矿企业实际的效能监督机制。当前,一是要规范效能监察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基本职责和权限、担负责任和义务、实施范围和方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经费保障等。二是要进一步规范相关组织、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明确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办法及措施。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效能监察工作成效评价的依据、原则、标准、程序、奖惩办法,建立效能监察成果的科学评价体系。通过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效能监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加快惩防体系建设,建立效能监察长效发展机制。
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煤矿企业要把这一要求同内部管理相融合,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预防腐败作用,使惩防体系与企业管理体系相统一。效能监察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作用,可针对问题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提前介入,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及早发现并进行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对内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效能的监察,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抓好对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达到监督控制管理行为,提高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效能、预防腐败、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企业效能监察是一个内容广泛的领域,是现代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之管理”。就目前来说,煤矿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现状以及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与其自身要求相比,还远远不适应。因此,努力改变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现状,从组织落实,工作落实和人员落实做起,深化效能监察内控机制,应是企业效能监察面临的当务之急。 (何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