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潘京)西安市卫生局日前召开关于规范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会议,要求严禁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接种,对二类疫苗进货渠道、疫苗接种等进行严格规范。
不得私自在没有资质的企业进购疫苗
各区县疾控中心及各接种点要按辖区二类疫苗的需求,严格按照《西安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做好二类疫苗招标采购工作,疫苗进购必须依据《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在没有资质的企业进购疫苗,不得使用过期疫苗,不得使用走私疫苗,各接种点之间不得拆借疫苗。
二类疫苗管理遵照一类疫苗执行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接种点必须明确,二类疫苗接种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推介。管理方面,二类疫苗须遵照一类疫苗执行;同时,接种费用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在疫苗接种前,必须核对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剂量和注射途径。
严禁将一类和二类疫苗预约告知放在一张告知书上
各个接种点不得在接种门诊内张贴、发放二类疫苗宣传材料,或只公示二类疫苗名称和价格;一类疫苗公示表必须在最醒目的位置放置,二类疫苗公示表不得大于一类疫苗免疫程序公示表。严禁将一类和二类疫苗预约告知放在一张告知书上。
禁止接种人员主动向家长(监护人)推荐二类疫苗
西安市卫生局的通知规定,严禁各接种点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进行接种,禁止接种人员主动向家长(监护人)推荐二类疫苗。当儿童家长确有需求或接种儿童有相关禁忌症必须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接种时,接种大夫必须说明相关政策,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接种二类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