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陕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联合印发《陕西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将利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全省学校体育工作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改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条件。逐步使全省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及器材配置总体达到国家标准。
各类学校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配齐配强体育教师。省上每年继续拿出1000名招教指标,纳入“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继续招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体育专业毕业生,分配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各市、县(区)每年补充教师时,要依据各地学校体育工作实际情况增加体育教师比例。
到2015年,全省学校的专职体育教师基本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规定,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普通高等学校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标准》的规定配备体育教师。
严禁挤占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和大学1—2年级每周2课时的体育课时,大学3—4年级(包括研究生)要开设体育选修课。中小学要全面落实每天“两操两活动”制度,即每天要上好早操和眼保健操、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下午课后必须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各高等学校要积极推进体育课程改革,把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和俱乐部开展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以上课外体育锻炼。使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实施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体育教师骨干团队和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典型。到2015年,完成评选100个省级中小学优秀体育教研组和100名中小学体育教学名师,构建示范性体育课堂教学资源库。
体质下降学校评优“一票否决”
学校每年要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体质健康测试,向学生家长通报有关情况,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测试结果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建立健全“学校一区县一市”三级学校体育工作情况报告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
学校校长要及时研究解决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证学校体育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改善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挤占体育课时、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学校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提高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