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咸阳市玉泉西路的魏家泉商业中心(玉泉时代广场)建设工程于2013年7月已经竣工,目前有很多业主早已入户开始装修,且有业主已正常入住,但是在该工程水电班干活的9位农民工,却因为拿不到工钱而发愁并追讨至今,不仅着急回不了家,而且他们的问题因为管辖权属不清而被推来使去。
1月9日上午,记者接到投诉后赶到咸阳市秦都区,见到了在该项目从事水电工工作的这9位农民工,他们最大的40岁,最小的20岁出头。据农民工代表谭师傅说,他们于2010年经朋友或者亲戚介绍,跟随沈军来到咸阳市魏家泉商业中心工程项目部,组建水电班,沈军即为工头。从2011年直到2013年项目竣工,三年来共计还有54万多元工资没有拿到手。当时,他们没有与任何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现在手里只有工头沈军签名并盖指印的个人工资结算表。去年9月份,工头沈军不知什么原因被山西浮山县拘留所拘留,从此因为找不到工头,他们便开始奔走有关部门,请求帮助解决问题,但四个多月以来依旧没有任何结果。
据了解,该工程的开发商为陕西泾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付利以“陕西华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和法人的名义对该项目进行了建筑总承包方,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付利又以“陕西兴平建筑集团总公司”和法人的名义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而付利并不是这两个公司的法人。工头沈军从承包方付利手里承包了该工程的水电项目,并且在水电项目中,沈军与付利建立有私人合作关系,互相约定付利占股份60%,沈军占股份40%。同时,沈军在2010年9月20日和2011年4月15日,分别两次与作为陕西华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和陕西兴平建筑集团总公司项目部及负责人的付利签订了合同。
就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因为无法联系上沈军,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付利,付利表示:“该给沈军的股份,工程款都已给他,是沈军没有给工人发工资,我与工人没有任何协议或者合同,他们只能找沈军,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农民工代表谭刚告诉记者,为此,他们9人先后去工程所在地咸阳市政府上访,被答复认为该工程所在地具体属于秦都区管辖,于是让他们去秦都区劳动监察局反映情况。秦都区劳动监察局在了解他们的情况后,认为该工程的建设承包方“陕西华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是“陕西”牌子,让他们去省劳动监察局反映和请求帮助。省劳动监察局在了解情况后,查明该公司早已登报声明解除了与该工程项目的合同关系,同时为他们提供了陕西兴平建筑集团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相关合同,让他们去该公司所在地的兴平市劳动监察局反映情况,请求帮助。但是兴平市劳动监察局以该项目工程所在地不在兴平为由拒不受理。
如此,谭刚等9位农民工感叹,“我们的讨薪问题到底归谁管?我们的工钱到底由谁来支付?又由谁来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本报记者 杨志勇 实习生 古晓娟 樊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