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志勇) 2月24日,记者从安康市人社局获悉,开展有劳务派遣业务的陕西鑫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要求,向安康市人社局提交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经过严格审核后获批准。该公司是安康首家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企业。
据介绍,为贯彻修正后的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安康在去年5月至6月中旬进行了为期40天的专项检查行动。通过采取全面调查劳务派遣企业、重点抽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和现场查阅有关数据资料等方式,对全市的劳务派遣行业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摸底。并于去年10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康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操作流程〉的通知》,明确要求中、省属及外地驻安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许可及备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其他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许可及备案,由实际经营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依法及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据了解,根据已经施行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新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必须首先取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在新《劳动合同法》公布之前已经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必须在去年7月1日起一年之内取得行政许可;自今年7月1日起,未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