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员工持股”有望在两会后破题,部分地方国资系统已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相关部署。已有省份国资委拟上半年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办法,允许部分关键岗位员工出资入股参与企业改制,鼓励不再控股或退出的企业采用员工持股方式处理劳动关系,探索员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等方式持股。
业内人士指出,员工持股是今年国资改革亮点之一,地方国企和央企将在今年有较大动作,预计下半年将会有数量可观的央企推出激励计划。未来员工持股应规避全员持股等以前走过的弯路,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岗位有针对性设计持股方案,以员工持股带动国企企业制度完善,加大资本市场和相关法规的建设力度,让员工持股等股权激励方式真正成为“金手铐”。
部分地方将试水员工持股
目前,国资改革舞台上的“红角”当属混合所有制,与其一起被十八届三中全会作为改革“套餐”推出的是员工持股。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在部分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地方国资系统,员工持股作为改革“搭档”也即将试水。一些省属企业已启动一企一策的改革,竞争性领域企业均将面向市场发展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随之提上议事日程。
方案草案规定,若国企改为不再控制的国有参股企业或国有资本完全退出的企业,鼓励采用员工持股方式处理劳动关系。另外,将探索员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等方式持股,建立健全全员持股和期权激励合理进退、动态调整的运行机制,增加员工财产性收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国资委:积极、慎重
在中央层面,员工持股也值得期待。“国企改革的高潮尚未到来。员工持股是今年国资改革的最大亮点之一,改革的大气候已经形成,国务院国资委的态度可用两个词概括:积极、慎重——态度很积极、行动很慎重”,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
他指出,员工持股在我国将呈现“三步走”的前进路线:先是民营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再是地方上市国企,最后是央企。第一类已广泛采纳,后两者将在今年有较大动作,预计下半年将会有数量可观的央企推出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已被国务院国资委列入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33个重大课题,由企业分配局牵头研究,将探索采取业绩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岗位分红权等激励方式,进一步完善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员工持股方面主要研究三大问题——范围、比例、退出。
在涉及上市国企时,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指出,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健全,股价显示不出上市公司的真实绩效,使激励效果打了折扣。资本市场的法规也存在漏洞,如《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该规定对高管辞职后抛售股票无约束作用。应加大资本市场和相关法规的建设力度,健全公司法、内幕交易法,让员工持股等股权激励方式回归正常。 (郑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