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从西安市财政局获悉,近日,市财政预拨各区县专项资金5695万元,支持西安市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据了解,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不含县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在现有覆盖区县的基础上,扩大到未央区、临潼区、长安区、户县、沣东新城5个区县,同时将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等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蛋奶工程”与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实施,财政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天4元。 (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