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包正轩)据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消息,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7个缴费档次前往社保机构缴费,缴费时间截至今年10月底,逾期将收取利息。
据介绍,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853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8853元社平工资的40%至100%,再乘以个人缴费比例20%,就是每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最低标准为325.69元,全年须缴纳3908.28元;月最高缴费标准为814.22元,全年须缴纳9770.64元。最低到最高缴费标准,共分7个档次供个人选择。
另外,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的,单位依据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岗平工资,由各参保单位专管员带上相关资料办理。7月起参保单位按照《宝鸡市参保企业分时申报计划明细表》规定的时间办理业务,申报缴费时间延长至25日,已注册网上服务平台的企业申报前做好新增参保职工的录入等工作,以便网上办公。参保单位职工缴费,月基数下限为2442.65元,上限为12213.25元,按规定的个人缴纳比例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