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毕唐书
1924年11月27日(农历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初一),上海《民国日报》同时发表了三则启事:一是瞿秋白与杨之华结婚之启事;二是沈剑龙与杨之华离婚之启事;三是瞿秋白与沈剑龙结为好友之启事。此事一出,立即成为上海滩轰动一时之新闻。
杨之华出身名门,其第一任丈夫为沈剑龙。沈剑龙是中共创始人之一沈定一(后脱离中共)的长子。沈、杨两家为世交,二人年幼时即由双方父母订婚。1921年1月26日,二人结婚,当年杨生下一女,取名沈晓光,后杨之华为之改名独伊,即瞿独伊。杨之华开始在家乡小学教书,1923年入上海大学读书,在此认识了担任社会学系主任的瞿秋白,随后二人相爱。其时,杨的丈夫仍为沈剑龙。为争取爱情,瞿秋白假期专程到杨家谈判。瞿、沈、杨三人先在杨家谈了两天,后沈又把瞿、杨二人接到沈家继续谈。最后,瞿又把沈、杨接到自己老家常州谈。瞿家当时已败落,家徒四壁,竟无座椅,三人只好坐在一条破棉被上谈。谈的结果是在上海《民国日报》上同时刊登上面提到的三则启事。
世俗之中,结婚、离婚之事举不胜举,为离婚反目成仇者大有人在。而如此难处之事,沈、瞿、杨三人竟办得如此风光,堪为人类婚恋史上的经典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