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单广鑫)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14年9月1号开始执行,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引起了普遍关注,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其实业主所得收益这个概念已经不是一个新名词了,是指全部属于业主的公共收益,那么现在业主所得收益是否真能由业主支配使用呢?
笔者走访了西安南郊的几个小区,当问起什么是业主所得收益时,大部分业主都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有不少人甚至是头一次听到这个概念。
小区的公共收益是指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比如小区内的电梯广告、户外广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经营收入等。出了家门就能看见的广告,小区停车位上不时停放着社会车辆,经营这些公共部分的收益是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可是不少业主却对这些收益的去向并不清楚。
那么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多少,究竟去了哪里呢?笔者随机走访了一个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这里工作人员却表示“没听过”。
在另一个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笔者找到了一位负责人,他承认他们通过对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了收益,但是将大部分收益交给了业委会。
有的物业不知道什么是公共收益,有的将部分公共收益当作劳务费。物业的说法、做法合乎规范么?如果业主想要拿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公共收益又应该做些什么呢?
据常年研究物权法的平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海介绍,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共有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应该用于弥补维修基金的不足,如果要用于其他的用途,应该明确公示征得业主的同意:“公共收益的所有权属于业主,物业支出这笔钱应该征得业主的同意。在一个小区里面,业主是靠业主大会进行决策的,并不是某个业主说了算,是要代表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周律师说,没有返还给业主管理和使用的共有收益是可以追回的,物业公司无权占用。
笔者了解到,因为和物业公司在公共收益等问题上的矛盾激化,2013年3月西安市唐园小区成为了西安第一个实行自管的小区,业主们推选出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严格监管物业。在实行自管之后,唐园小区将几乎全部共有收益用于道路、水管的完善,每年年底还会将全年的共有收益收支清单张贴出来,在业委会成员王蓝纪看来,随着自管的慢慢成熟,小区共有收益的支出越来越透明了。
周律师认为,想要解决共有收益该如何分配的问题并不难:“首先,小区必须成立业主大会作为决策机构,同时设置业主委员会,这样才能就公共收益分配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