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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

加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

2023年09月06日

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 通讯员 张新发)近日,商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

《通知》要求,要按照“工随党建、党建带工建”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市、县(区)的工业园区应当成立总工会,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成立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工作委员会。配强配齐园区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成立总工会或工联会的工业园区,经核准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按园区党政同级副职级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待遇,是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暂未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的,工会主席可由同级领导班子副职兼任。工会主席是兼任的,可按工业园区内设机构正职配备1名专职工会副主席。各园区可按职工人数配1—3名专职工会干部。凡按规定成立工会组织的工业园区,市、县(区)财政要按有关规定为园区工会预算划拨工会经费。各级工会经费要向工业园区倾斜,优先保障各工业园区工会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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