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14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会同央行,于9月2日召开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各地规划或实施意见被要求在年底之前制定落地。
据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按照时间安排,在今年的10月底之前,各省(区、市)要制订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计划上报。在12月底之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或者实施意见。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与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韩家平指出,政府的公共性信息公开主要解决的是社会诚信缺失的问题,但是无法降低经济交易风险,经济信用信息缺失需要依靠更多征信机构的参与来解决。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发言中透露,截至2014年6月底,征信系统共收录法人1940多万户,自然人8.5亿。征信系统已经成为中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之一,在提高信贷效率、防范信贷风险、提高社会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现有各类征信机构、评级机构150多家,年收入20多亿元。总体来看,中国征信机构规模小,服务与产品种类少,信息获取难度大,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征信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潘功胜说。
业内人士指出,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中国需要建立一个发达的征信市场,让市场化的征信机构起主导作用。韩家平认为,目前,中国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并不多,且这些机构在采集数据、批量获取数据方面存在不少难度。“未来希望政府出台措施来促进这些机构的发展,并且给他们提供更加平等的市场机会。”他说。
(赵晶 张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