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阎瑞先 通讯员 任恒敏)近日,咸阳市委发出《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工会组织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工作纳入工业园区党建的重要范畴,帮助解决园区工会在组织体制、干部选配、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明确提出,市高新区、市纺织工业园等主要园区都要成立工会组织,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其他各类园区都要成立工会组织,并配备工会专职人员;园区工会工作费用由市县财政列入预算;建立园区工会时,要同步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