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洁)记者从省统计局了解到,2014年上半年,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0.5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3.88元,增长14.1%,增幅比同期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8个百分点。
从可支配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1660.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2.4%,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可支配收入增加额中,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47.54元,占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51.2%,成为贫困地区农民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监测数据显示,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消费水平继续提高。今年上半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13.1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16.32元,增长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