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乐乐
据《人民日报》8月31日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其中指出,“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显而易见,根据这次会议的这一指出,我们能够非常准确地判断出,这意味着今后国家部属高校招生录取计划的“去本地化”将进一步加速,因为在全国招生录取计划总数不再继续扩招的情况下,要实现“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的目标,就必须大幅度削减北大、清华等国家部属高校在它们所在地省份招生录取的计划。
多年来,有识之士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由于教育部的招生计划分配不公,国家部属高校的招生录取呈现出严重的“本地化”现象,亦即将它们招生录取的计划大量分配给这些高校所在地,从而导致这些地方户籍的考生上这些高校的机会远远高于这些地方之外的全国其它省、市、自治区户籍的考生。虽然教育部从2008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前就已经发文明确要求,从当年的高招时起,各部国家属高校的本地招生录取计划比例须逐渐回落到30%之内,但时至今日,并非所有国家部属高校都已经达到了这一要求。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国家部属高校所在地的省市政府给这些高校大量投入,并且给予它们种种好处,所以这些省市的政府就强烈要求教育部必须把这些国家部属高校的招生录取计划大量分配给它们的省市。因此,要实现“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的目标,按理就必须增加中央财政对部属高校的投入,并通过行政文件和立法给国家部属高校自主办学所需的种种政策和法律保障,比如校区用地、学生宿舍和教职工住房等方面的,以便确保国家部属高校不再寄在其所在地省市政府的篱下——连招生录取的计划也受到当地政府的强力控制。
要实现“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的目标,教育部还必须要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总数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公平、公正地分配国家部属高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计划。比如,假若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的人口总数分别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7%、2%,那么假如北京大学未来某年的招生录取计划总数是5000人的话,那么北大就必须要录取450名河南考生、350名内蒙古考生、100名北京考生,而不能再是现在实行的很不公平公正的只录取河南考生100名、内蒙古考生60名,但却录取北京考生400名。如果如此实行的话,那么“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的目标就不仅会自然实现,而且还会实现得很好。
总而言之,除了矢志非上本地国家部属高校不可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山东省、吉林省、湖南省、广东省等地方的部分人民外,全国人民都十分期待“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的目标能够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