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找准教师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求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教育部决定日前全面启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教育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旨在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抓手,推动师范院校深化教师培养机制、课程、教学、师资、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努力培养一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
《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各校要通过自主招生、入校后二次选拔、设立面试环节等多样化的方式,遴选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攻读师范专业。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提高自主招生计划中招收师范生的比例。加强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根据本校特点自行组织测试选拔。设立面试环节,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
《意见》要求,师范生培养要走出高校这个“象牙塔”,建立高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资源、教学团队、实践基地、教学研究及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协同。
《意见》强调,师范院校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打破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老三门”的课程结构体系,开设模块化、选择性和实践性的教师教育课程,注重在课程中充分融入优秀中小学教育教学案例。要通过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和教育实践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高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师范生的“双导师制”、建立标准化的教育实践规范等举措,切实落实师范生到中小学教育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制度,提高教育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的质量。
《意见》强调,要推进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研究型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师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变革教师教学方式和师范生学习方式,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
《意见》明确要求,建立高校和中小学教师专兼职结合的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共同体,鼓励高校与中小学、教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教师发展新机制,并对高校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提出深入中小学等兼职任教、挂职实践每五年不少于一年的要求。同时要求,计划实施高校要在岗位职数、评聘条件等方面专门制定相关政策,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的职务(职称)晋升创造条件。 (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