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爸泉下有知,这下也该安心了,多谢援助律师的帮助,化解了我们赵李两家三十多年的矛盾,帮我们家讨回了公道。”提起陕西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的赵兵律师,赵远学感激连连。
事情还得追溯到30多年前,1981年8月,石泉县政府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向赵远学的父亲赵怀诚颁发自留山使用证。1984年3月,立新村二组未按完善责任制政策规定,将赵怀诚部分自留山划归李荣贵作为补虚地,并报请石泉县政府重新颁证。赵怀诚因此将立新村二组诉至法院,石泉法院先后于1984年和1987年做出两份调解书,但是关键部分含混不清,导致赵李两家矛盾不断。在争执期间赵怀诚和李荣贵先后去世,赵怀诚之子赵远学和李荣贵之弟李荣军延续着两家人的矛盾。2009年9月,石泉县曾溪镇政府对双方纠纷做出处理意见,赵远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又申请再审。“为了山上的那点地,这两家人争了多少年,一家只要敢在有争议的地方种东西,另一家保准不干,弄不好还得打架,哎乡里乡亲的,弄得跟仇人一样。”立新村二组村民告诉记者。
今年3月24日,经朋友介绍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的赵远学来到陕西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赵远学与援助律师赵兵的第一次交谈并不顺利,赵远学浓重的方言,常常让赵兵听得一头雾水,再加上赵远学提供的书面材料中“柴扒”等用语,赵兵也是第一次接触,两人连说带比划了一下午,赵兵才对案件有了初步了解。根据规定,工作总站同意向赵远学提供援助,并留下了相关资料。当天晚上,赵兵连夜将厚厚一沓案件材料逐一翻看,确定了办案思路。3月26日,赵兵和赵远学来到省高院,向主审法官陈述了再审请求,赵兵指出:“现在双方的争议都在四界(四个边界东、西、南、北)的界定上,谁也不肯让步。”主审法官也感到问题的复杂,为了弄清问题,主审法官决定尽快去现场实地勘测。
4月8日,7点钟,正在去往工作总站路上的赵兵接到赵远学的电话,省高院通知他今天去现场勘验。赵兵急忙赶到工作站拿上相关资料打车到城南客运站,经过四个小时的颠簸才到达县城。到达赵远学家的赵兵顾不上休息,就由赵远学领路往山上走。山上无路,只能靠人拿着砍刀开路,杂草多不说,而且陡坡处还容易跌倒,一上一下就用去了一个多小时,赵兵脚上的鞋也磨破了。4月9日赵兵在县林业局查档看到了1984年的林权使用证存根,而1984年的存根上,四界的标注已经与1981年的不同了,另外只看到存根说明林权使用证有可能发出去,这些证据都对赵远学非常不利,因为案情出现重大变化,赵兵给赵远学作出了解释,希望赵远学力争调解解决。
5月8日,省高院组织双方调解,赵兵为赵远学提供了上、中、下三个调解方案。最终经过高院调解,赵远学和曾溪镇政府达成调解协议,赵远学获得5亩山林和四分水田,一场持续三十年的争议终于得以解决,各方矛盾被成功化解。
本报记者 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