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白某,男,23岁,大学本科文化,案发前系西安某名牌大学大四学生。
2014年5月15日,白某在该校一教室盗窃王某书包后在卫生间翻找东西时被当场抓获。经查白某在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趁其所在大学宿舍、教室无人之际,多次盗取同校学生笔记本电脑及书包,并将盗取的电脑、书包用于自己使用,书包内的现金用于生活开支。案发后,白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白某家境贫寒,上大学的学费也是东拼西凑借来的,在校期间看到同学们都过得很好,心生羡慕。苦于自己没有经济收入又不想给家里增加负担,便开始小偷小摸,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白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白某为贪图便宜,见财起意,从一名令父母家人骄傲的大学生沦为了罪犯。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学生,要遵守法律,自强自立,切不可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