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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

2023年09月06日

据中新网消息 近日,有媒体报道,根据有关方面要求,2014年10月31日前各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将关闭境内POS渠道使用芯片磁条复合卡中磁条刷卡的功能,改为只能使用芯片进行交易;从明年起,各家银行将陆续停发磁条卡,只发行芯片卡。目前,部分银行在推行将磁条卡换为芯片卡的过程中,会向消费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工本费,此举引起社会热议。对此,中消协认为,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

中消协认为,首先,从银行的安全保障义务看,保障银行卡客户的资金安全,使其免受各种不法侵犯,是银行应尽的法定义务。《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增加的成本,应由银行自行承担。

其次,从银行卡的性质看,无论磁条卡还是芯片卡,都是银行从事金融交易的经营工具,经营者为其经营工具所付费用应作为整个经营成本的一部分核算。目前,在用银行卡大多在卡面上注明“本卡的所有权属银行所有”,故银行卡及其更换费应由银行承担,银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产品,变相向消费者加收费用,将本应自己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第三,从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看,银行要求客户将原有的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属于对原有合同的单方变更,应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并尽量减少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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