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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印发《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深入进行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职工法治意识法律素养

2023年09月04日

本报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为了落实好全总、省总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关于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全面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近日省总印发《关于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高度重视,精心制订活动方案,把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工会十六大精神的契机和载体抓紧抓好。

《通知》指出,此次系列宣传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工会普法在行动”,从2014年12月4日正式启动,至2015年“六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宣传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向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原则、目标要求;二是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三是大力宣传与工会、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职工群体法治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全民守法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工会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职工维权律师举办形式多样的“工会普法大讲堂”等活动,向职工、基层干部及企业经营管理者普及宪法和劳动法律知识。组织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积极参加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工会维权律师为您服务”活动。省总、各市总和县(区)总工会要依托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这个窗口和平台,组织维权律师,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积极主动为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广大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宣传活动期间,特别是12月4日,要在主要街道、劳动力市场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组织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条文、工会组建、职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治宣传资料。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工会要深刻认识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国家宪法日,既是传递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理念的重要标志,也是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载体。在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会干部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能力,增强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是工会组织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发挥媒体和网络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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