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在即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励万元

2023年09月04日

本报讯(记者 钟洁)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有奖举报的范围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存在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物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提供线索的价值分为重大价值线索,奖励举报人罚金的5%,最高不超过10000元;较大价值线索,奖励举报人罚金的4%,最高不超过8000元;一般价值线索,奖励举报人罚金的3%,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上篇:全省预计今年实现减贫100万人
下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提高仍需完善高层制度设计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14/12/2014122601-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14-12/26/106524.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