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1月2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所有人员都要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全省要在2017年基本完成实名登记工作;提高登记信息数据质量,按照就业信息监测数据指标要求规范登记劳动者相关信息,不得错假漏项;做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与社保缴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相关信息的比对核验,确保信息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省上将对各地入库信息数据比对排名,定期通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数据与就业统计数据的对接工作。各地上报的就业统计数据要与就业失业登记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差距较大的,省上将依据就业失业登记信息数据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