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傍晚,程学兵,康积飞等十人向记者反映:“他们是澄城县鑫合煤矿的农民工代表,12·12事故后煤矿被封闭,无法干活要离开,但他们上百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押金、安全费押金、生产设备使用押金等共计640多万元没有着落。”1月29日、30日记者赴澄城县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澄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政府已经垫资552万元发放工资
在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记者获悉:鑫合煤矿善后问题比较多,其中各种欠款问题尤其突出,直接影响了工人利益。
工人们反映后,澄城县政府出面协调拖欠工资问题。经矿上与工队核算为552万元,已经由县政府拿出专款垫付资金并发放。截至29日,花名册显示已经发放531万元,尚有21万未发放,涉及19名农民工。
据悉,这19名农民工工资未发放原因属于提前回家所致。目前县劳动监察大队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联络这些农民工,收集他们的银行卡信息,准备直接转账完成。
该县劳动监察大队参与发放工资人员告诉记者,举报人反映拖欠数字与实际不符,农民工把生产设备押金等也归纳到拖欠工资中。拖欠工资已经基本处理结束,其它问题应找县煤炭局。
澄城县煤炭管理局:2日将召集矿方与农民工们协商
在该县煤炭局,记者见到了该局安检科王科长。王科长称,自己28日曾带煤矿一副矿长到渭南市信访局与农民工代表们解决遗留问题。核算等程序需要回澄城县解决,因农民工们不愿意而停止。
记者在煤炭局联系了反映拖欠问题的部分农民工代表。农民工代表在该县煤炭局称,煤矿尚欠他们工资44.6万元(有明细),押金163万(有押金条),每月扣的安全押金47.2万元(有矿上扣安全押金表),生产设备押金75.4万元(有矿上每月扣款记录)以及他们认为的拖欠工资应当支付的25%的补偿金114万元,造成违约的赔偿金199万元。
当着农民工代表的面,王科长认为欠薪人员应先与煤矿方进行核算,再协调解决这些问题。农民工代表并未有异议。王科长联系了矿方,初步决定2月2日进行协调押金退还事项。
本报也将进一步关注协调结果。
本报记者 王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