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冯炎欣 杨可)近日,西安车辆工贸总公司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补充医疗补助比例和标准。这是继西安车辆厂工贸总公司2004年实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以来的第四次调增补助额度,持续扩大了员工享受补充医疗的受益幅度,为收入普遍低于社平工资的员工解决了实际困难。
西安车辆厂工贸总公司为解决好员工医疗的后顾之忧,2004年加入了西安市医疗保险统筹,同年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订实施了《西安车辆厂工贸总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为员工住院及大病医疗提供一定补助,减轻员工经济负担。
政策实施初期,由于西安车辆厂工贸总公司受当年经济条件制约,员工住院补助起付标准和比例的“门槛”较高,仅有少数人员从中得到了实惠。随着西安车辆厂工贸总公司经济的不断发展,使企业为员工医疗提供保障的能力不断提升。总公司分别于2005、2009年两次调整补助额度和比例,2012年取消了补充医疗低限设置,大幅提高了员工补充医疗受惠面。2014年工贸总公司补充医疗报销475人次,总额75895元,较实施当初大幅增加。
2015年第四次调整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个人自付补助档次由3千元到3万元以上分为五档,补助比例由20%到60%不等,补助额上限达4万元。更大限度地减轻了员工医疗负担,使员工得到了企业和谐发展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