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教育部等四部门:大学生创业持证将享税收优惠

2023年09月06日

本报讯(李丽辉 吴秋余)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对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流程进行调整,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同时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持有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就业创业证》,即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上篇:没有了
下篇:75所部属高校就业年报:清华北大浙大均不及格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Content/weixinlogo.pn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15-02/12/114649.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