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伊琛)开车进小区办事,只要停车不管时间长短就收费的遭遇,有望解决了。日前,西安市物价局下发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行为的意见。
放开的物业服务价格的范围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收费、非保障性住房及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放开的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方与依照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约定,合同应载明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收费标准必须做到:向全体业主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及成本变化情况;拿出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方案,说明调价理由和调价幅度;就方案与业主协商。
对设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经业主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讨论同意后,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签署或变更相关服务合同。新标准确定后,应明码标价并公示。
另外,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的经营性停车场停放自有车辆,不得按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若收费标准未达成新的约定前仍执行现行标准。
军队、武警部队车辆,执行公务的公检法车辆、消防车、救护车、运尸车、各种工程抢修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含道路)停车场所,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所有车辆,不得收取费用。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西安市价格部门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规定废止。
家住曲江的陈先生说:“对只要进门就收费的小区来说,有人认为反正都要交钱,索性占着车位。半小时不收费,更人性化,也有利小区停车位的快速循环。”
对于临时停车的新规定,有物业表示,私人承包的物业公司,执行起来恐有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