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灞桥工会干部对我的事还这么认真负责”。2月13日,农民工小罗的工伤赔偿问题与深圳市顺恒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后,他由衷地告诉记者说:“如果不是灞桥区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我的热心帮助和积极调解,我的事情不会这么快这么好就得到解决”。
2月9日,21岁的农民工小罗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西安市灞桥区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向工作人员反映,他在深圳市顺恒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华南城项目部做安装工作,去年3月17日,他在安装摄像头时,从3米高的脚手架上坠落地面,造成急性颅脑损伤,虽然经过住院治疗和疗养,但因此不能够再继续从事重体力劳动。而公司在支付了前期的38万元医疗费用和3万余元的赔偿金之后,再也没有任何说法,为此他多次找公司要求按照工伤有关法规进行赔偿,但对方一直没有给予果断答复,他希望工会能够出面,给予积极帮助和协调。
得知此事后,灞桥区工会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调解员对此事进行调解。调解员经过调查,明确了双方的矛盾焦点问题是对赔偿金额持有异议。针对此事的实际情况,调解员先期采取“背靠背”分别做工作的方式,与施工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伤者家住农村,年纪尚轻,因为这次工伤事故对伤者今生的工作、生活均造成很大的困难和不便,不仅要从法规的角度考虑赔偿还要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在赔偿金额上给予照顾。通过入情入理的思想攻关,施工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给予合法合理合情的赔偿。随后,调解员与工伤农民工小罗及其家属谈话,释法析理,争取了理解和赔偿金额的让步。
调解员的积极热情和耐心细致工作,在促使双方对问题有了互谅互让态度的基础上,于2月13日下午,组织他们双方当面座谈,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18万元赔偿金给小罗,小罗自愿承诺放弃其它权利。至此,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本报记者 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