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了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日前印发。这是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文件。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他表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应当积极承担的历史重任和紧迫任务。
劳动关系领域形势错综复杂
《瞭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工会组织而言意味着什么?
李玉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重要保障;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
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有的地方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职工队伍结构发生变化,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加剧,妄图以劳动关系为突破口,通过一些非法劳工“维权”组织、“维权”人士与工会争夺职工,破坏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常态新挑战,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自觉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伴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工会明确提出,要把依法治国的精神贯彻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突出依法维权,坚持依法治会,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要立足中国国情,适应时代发展,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参与各项改革。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