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积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和开展工会工作,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进程,是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又一重大课题。
记者:请问乔主席,宝鸡市总工会如何依法健全完善工会组织,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乔春芳: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依法建会的重要性,切实加大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县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都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先建立工会组织,依托工会组织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努力消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空白点”。要以非公中小企业、村、社区为建会重点,以农民工入会为主要对象,推动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抢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遇,强力推进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建设,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组建工会,已经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要逐步向工会联合会、总工会等组织形式转变,努力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下工会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更有效的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按照“巩固、发展、提高”和“重质量、求实效、抓创新、增活力”的要求,以规模以上企业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为重点,围绕建设“六有”工会,深化示范乡镇(街道)工会创建、建家达标创优、“双亮”等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把各级工会打造成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及工会干部培训和权益维护制度,千方百计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基层工会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记者:宝鸡市总工会如何依法维权,保障职工权益?
乔春芳:要依据《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权益,突出维护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要建立健全适应职工群体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增进企业与职工的信任和理解,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落实应尽义务,逐步形成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要拓展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为基础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动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好工会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的作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切实解决拖欠职工工资现象,维护好职工的工资收入权益。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将矛盾纠纷、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大力开展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组织企业对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努力为职工创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及时促成、主动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监察、政协视察活动,监督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 (下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