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乐)商洛市地税局四项措施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对全市8户农村金融服务企业实施“一对一”小额农户贷款减免营业税专项辅导,向企业负责人、办税人员重点辅导农户、单笔及累计余额等相关的概念及认定标准。二是对备案资料进行全市统一规范,企业在申请抵顶、退还2014年小额农户单笔10万元以下或者累计余额在10万元以下的利息收入营业税时,必须附报借款人借款的金额、次数、余额等资料的明细清册。三是发布预警指标。通过统计测算以前年度农村金融机构相关数据,综合利息收入结构、税法遵从度、纳税人信用等级、税收执法风险分析、税收政策执行结果等因素,确定小额农户贷款户次、小额农户利息收入比重等预警指标。四是强化后续管理。充分利用新设预警值指标,结合税种管理风险指标预警值,对高风险纳税人实施政策执行评估,保障税收优惠政策正确执行,促进税收政策真正惠及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