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位于西安市咸宁西路21号的西安市就业服务局家属楼是1992年经政府规划批准建成的套内水、电、暖、厕齐全结构合理的六层家属楼,通过房改取得了合法的房产证,多年来大家在这里安居乐业。不知为何当地政府在附近曹家巷的棚改拆迁项目中,对在与市就业服务局家属院同一东西水平线上的东邻碑林区土地局家属楼,西邻碑林区曹家巷街道办事处家属楼(及南面中国银行分行大楼)不拆,却偏偏凹进去一块将我们市就业服务局家属院约60米宽100米长的砖混结构6层两栋家属楼列入所谓的棚改拆迁项目。
自从2014年3月20日开始拆迁以来,拆迁人员先是进行软暴力拆迁停水、停天然气,破坏业主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挖苦谩骂,不分昼夜打骚扰电话,想千方百计赶业主走,使原来干净、优雅、安全的文明小区变成了现在到处是垃圾、玻璃渣满地并将下水道堵塞,热天虫蝇漫天飞,臭气难闻。今年植树节这天,他们用挖掘机将5棵23年的大树摧毁。要不是110公安干警和文物园林局的工作人员赶来,他们还要摧毁花坛内几百棵花木和无塔上水器房。公安和园林执法人员问他们要手续他们拿不出,才让他们停止了暴力拆迁。为此,好多业主不得不寻求子女或亲戚家借宿度日。使我们业主以及居住在这里的病患老人的做饭、取暖等受到严重侵害。
根据物权法第93、94、95条、循环经济促进法第5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所有者或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西安市政府规定城改、棚改项目,必须要有85%的被迁者同意,也就是说如有超过15%的被迁者不同意该项目就不能立项。市就业局家属院共有51户,尽管他们软硬兼施,如今还有21户业主不同意拆迁,占41%,远超过了15%。而在拆迁之前,当地政府部门没有征求我们业主的任何意见,更没有在院子里贴出征询公告,就进行立项审批拆迁。
当初我们市就业服务局家属院被列入棚户改造范围,是在该区主管城建棚改工作严重违纪违法的副区长杜波被抓之前立项审批的。如果说国家有重大规划项目,我们会舍小家顾大家,问题是国家财政每年要拿出几千亿元用来进行棚户改造,目的是要改善那些居住在危、低、差的居民居住条件。无端将功能齐全的楼房拆掉,肥的只能是贪官和一些开发商。
西安市就业服务局家属院王富奎等21位业主
编辑附言:王富奎等21位业主反映问题是否属实,请西安市碑林区政府调查回复为盼。
值班编辑: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