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日前,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行动计划238项具体治理措施中,除了136项改进强化措施、12项研究探索性措施外,重点提出了90项改革创新措施。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水节约集约使用、生态保护红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环保市场、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方面体现了改革创新的新要求。
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针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来源,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二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技术研发。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促进多元投资。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规建设项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七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治理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九是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十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国家定期公布水质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