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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 要让无良企业难以藏身

2023年09月06日

记者日前在广西、北京等地调查走访发现,尽管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已逾十年,但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拒绝”为员工办理、缴纳公积金的问题依然突出。记者从广西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了解到,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集中的区域特别是私营企业,拒缴公积金现象则表现得更为明显。据统计,目前广西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约为129万人,但有公积金的人数比例仅20%左右。(4月15日新华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可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然而,作为一条强制性规定,一些企业的公积金落实情况却并不乐观。像广西,目前广西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约为129万人,但有公积金的人数比例仅20%左右,这是怎样的一个尴尬的现实!

对非公有制企业而言,它们要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故而会想方设法降低人力成本,于是拒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便成了企业“增效”的“法宝”,让劳动者很是受伤。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全面实施已逾十年,但从实施情况来看很不乐观,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妨碍了社会的和谐。在一个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国的社会,劳动者的任何合法权益不容打折和剥夺,让企业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形成合力。从国家层面来讲,应将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上升为国家法律。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只是行政法规,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这是公积金缴存执行难问题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倘若上升为国家法律,某些企业就要掂量不缴或少缴的法律后果了。从政府部门层面上讲,应形成多部门联合的工作态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要单打独斗,应加强与人社、税务、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多种政策手段规避企业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同时,工会组织要主动出击,将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集体劳动合同。从劳动者层面来讲,要积极维权,敢于向无良企业说不。企业员工要有维权意识,遇到企业拒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时,员工可凭劳动合同、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监管部门、工会组织反映,让无良企业难以藏身。

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是全社会的一致呼唤。面对非公有制企业面广量大的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全社会都须正视并拿出切实解决的办法。

(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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