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保监会等部门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年内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整合。
近年来,随着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项目、涉及部门不断增多,救助重复、遗漏现象普遍,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突出。随着一系列政策出台实施,“碎片化”整合已开始破冰,城乡一体化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是2015年最值得期待的社保改革之一。
进程年内整合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根据《意见》要求,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做好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对象范围,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规范门诊救助工作。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同时,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要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投入。做到医疗救助与相关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公开透明,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落实有关财税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资助参保参合。明确了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给予定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具体资助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等因素研究制定。
问题社会救助“碎片化”严重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碎片化”的特点,如何将“碎片化”的做法整合起来,统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和社会救助分类越来越细、覆盖面越来越宽、受助人群越来越多,九龙治水、政出多门将导致救助的对象、标准、程序、目标等诸多方面难以有效衔接,多头救助、遗漏救助、重复救助等现象不可避免。
随着一系列政策出台,“碎片化”整合已经在政策层面破冰。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已经批准建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全国社会救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地方层面,绝大多数省份也已经建立了由地方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
建议理顺救助机制推进一体化
社科院近日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将城乡一体化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列为2015年最值得期待的五项社保改革之一。报告提出,以过去各项社会救助为基础,以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为基本依据,社会救助打破了城乡分割格局,建立了民政部门主导的部际协调机制,社会救助领域项目分割、政策分割、资源分割的状态有望自2015年起发生改变,是这一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的重要年份。
专家建议,未来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尽快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同时,要解决社会救助各管理部门内部“碎”的问题,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逐步进行整合,努力化“大碎”为“小碎”,化“多片”为“少片”,不断推进内部救助“一体化”。
此外,在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服务领域,仅有政府供给难以满足城乡居民有需要者的全部需求,而慈善事业恰恰是最好的补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慈善事业所募集的资源能够弥补政府社会救助资源的不足,慈善组织的服务更可以满足有需要者的个性化需求,这是政府无法做到的。因此,没有慈善事业的配合,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事业的功效会大打折扣。 (李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