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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新“新农合”更惠农

2023年09月06日

本报讯(尹晓毅)日前,笔者从安康市宁陕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宁陕县新的“新农合”政策增加了门诊慢性病及单病种种类,提高报销年限额,对报销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规范化,让广大参合农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据介绍,门诊统筹报销可结余可滚存。门诊慢性病由原来两类提高到四类慢病,年报销限额分别为Ⅰ类2万元,Ⅱ类0.3万元,Ⅲ类0.2万元,Ⅳ类0.1万元。单病种上调为60种疾病,恶性肿瘤住院放疗、化疗费用、肾透析患者,按年度只减一次起付线予以报销。对参合患者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诊疗票据丢失或损坏,经新农合管理机构备案核实,可根据核实结果和医院出示相关证明按规定予以报销。因婚嫁、投亲或其他原因居住地和户籍发生变化,其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原户籍所在地报销。次年参加新农合后其就诊医疗费用在新的居住地办理报销。外伤住院的参合患者经公示和情况核实,无第三责任人的予以报销,司法认定第三责任人无能力支付及外伤原因核实困难的,合规费用按照30%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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