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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如镜可对天

——读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吴效先先生《平冤十记》

2023年09月06日

□郝振宇

30多年前的西安南郊还很荒凉,狭窄曲折的长安路两侧全是农田,直到小寨周围才依稀有一些城市的样子。童年时我从老家长安乡下到西安城内访亲办事,路过吴家坟不远就看见公路西边的菜田里孤零零地矗立着灰茫茫的一片建筑,大人告诉我那里是政法学院。至于政法学院是干什么的,我当农民的家人不知道,我更不敢再问了。因为“政法”一词在我的幼年的印象里总是与专政相连,老师在课堂上说专政就是警察、暴力、监狱,我也深信不疑——公社每次开大会,村里的地富反坏右们哪一次不是被治保主任收拾得老老实实。而“政法”在我心中就是恐怖甚至神秘的同义词。

直到打倒“四人帮”后,我才被告知当年天天讲的“就是好呀就是好”的文革原来却是“十年浩劫”,那些年里居然是“四人帮”们专了人民的政。后来读书多了方知道国家的职能绝不只是专政,更是管理和服务。政法大学在中共建政前就叫法政大学,而出现十年浩劫的根本原因是国家没有搞法治而是搞了人治。从此我对政法和法治的看法开始改变,特别是中山先生说“政治就是众人之事”的说法更是给我壮了胆,对政治中的法治散去了恐怖和神秘,取而代之的是敬畏和期盼。受这种思想的影响,高考曾打算把已经刚刚恢复招生的西北政法学院作为自己的填报志愿。不幸由于学习上的偏科,加之当年对政法学院神秘感的残余作祟,终于没有敢问津政法而跨进了文学的大门。

直到后来无奈地“身在曹营心在汉”地读完了文学,但法律于我来说犹如一个失恋的情人,分别的时间越久对其思念越深。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的转型和自己对社会问题的思考,自己的法律情结愈加浓厚。我发奋从希腊罗马读起,追寻先贤的脚步,要寻找中国现实问题的由来和症结所在。愈了解世界愈感到中国问题的紧迫,愈接触社会,愈明白过去自己思维的简单和幼稚。

我与吴效先先生过去并不相识。朋友何君供职于《民主与法制》,我也曾是该刊的特约记者,知道我对法律有浓厚兴趣,他先将凝聚吴效先先生一生心血的《平冤十记》打印稿推荐于我。我这个自诩读书过万卷的老书生开始并没有在意,不料当晚竟将这部记载作者前半生在新疆地区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直接介入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长篇纪实一气读毕,读完竟然难以释卷。

正如后来在丁亥年前夕首次见到吴先生时所言,这部书稿感动我的不只是曲折的内容,不只是流畅的文字,更是半生从事法律实践,半生从事教学的一个正直的老法律人的豁亮赤诚的良心。这种源自三闾大夫屈原先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赓续了苏武、文天祥的人间浩然正气,是张横渠先生“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圣贤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具体实践。在书中我看到一个大写的人,这个大写的人具有我们民族文化的优良禀赋,又吸收了西方先进的科学理念。在30多年的执法生涯中,他学法执法护法,多少次排难解危擒获真凶,使无辜者得以解脱,他刚直不阿惟真理是从,抗命权贵。支撑他公正办案秉公执法的是他的良知和专业素养。这一切在正常的社会也许只是生活的常态,但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其难得和宝贵,只有知晓了当年权大于法曾发生过张志新、林昭的悲剧的现实,才能理解吴先生当年的不易和伟大。想到在那些无法无天的岁月里,由于他的恪尽职守和坚持,保全了很多无辜者的身家性命——尽管对于当年多如恒河沙般的时代悲剧只是沧海一粟。但获救的民众感念他的恩德,历史也应铭记他的贡献。倘若真有最后的审判的话,他也可以在正义之神面前问心无愧——因为他尽心了,他拯救了自己的灵魂。

看看书中附录的《文革见闻录26则》所记载的因反对个人迷信竟被处死;建议领导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惨遭枪杀;一个文盲“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只因搽了经血的旧报纸污染了“神像”,无辜的农民竟被押赴刑场处决;因称“领袖为同志”也招来三年徒刑;因不愿戴副统帅像章竟招致10年牢狱之灾——真令“偶语诗书者弃市”的封建专制时代相形见绌。感谢吴先生用直笔记录下这些发生在神州大地上的悲剧,为我们也为将来能够重新审视这些历史留下了一份可供参考的信史和资料。

在见到吴先生的第一面时,我就不顾冒昧直言相告:我不只是感动你的正直,更关注你的坎坷。吴先生说我不看重当官,我说吴先生此言差矣。因为在我等后生小子看来,你的遭遇已不是你个人的遭遇,它反映的问题远远大于你自己。你能全身而退,比起那些用性命和青春殉道的志士仁人来说,也许算得上幸运者。但你这种根红苗正业务过硬坚持真理的法官屡遭贬斥,升迁无望——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呀。从这层意义上讲,你的遭际又是另外一个研究的好个案。

我为吴先生愤慨不平的原由是,如果在封建时代一个能臣廉吏受到官场排斥原也不在意料之外,而即使在封建社会好的皇帝也还是需要能亲民的官员维系他们的统治。但在新时代里为什么这样的悲剧却层出不穷?如果这个社会到处风行马屁哲学,市侩得意忘形,浊水泛滥,这个社会能成为正常社会吗?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吗?一个基础坍塌的社会还能建设成高楼大厦吗?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公正实现的途径在于官员的循规蹈矩,而不需要牺牲某一个官员的青春和仕途。把正义实现的希望建立在某个青天的刚正不阿上是不正常的,也是可悲的。当然在这里我丝毫没有贬低吴先生精神的意思,在任何时代这种精神都是可敬可钦的。法治社会同样需要官员的刚直和操守。只是法治社会更依赖制度和体制保证,也只有好的体制和制度才能保护吴先生这样的好人,才能用示范效应催生千万个能官廉吏。因而只有建立一个好人有好报的社会,建立一个好官能春风得意、升官晋级的社会,才能使得劣币排斥良币的悲剧不再发生,才能对得起百年来屡仆屡起为把中华民族推向近代化的那些仁人志士的奋斗和牺牲。(作者附言:此文系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吴效先先生《平冤十记》一书所写的书评,曾蒙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先生推荐刊发于该校内刊,并被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的吴效先先生《平冤十记》再版时收录。此次发表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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