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下发之后,业内期待已久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也有望落地。
“几天前,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优惠政策已出台,其中明确指出,对试点地区的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每月200元,这相当于,个税起征点由目前的3500元上升到3700元。”5月19日,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经济学院社保系主任孙守纪接受采访时强调,此税优政策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性质雷同,只不过前者是税收减免,后者则是延期缴纳,作为鼓励储蓄型养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有利于扩大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份额,从而起到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的作用。
等额还是等比例?
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属于补充保险的一部分。
“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涉及到中国的收入分配和政府的财政收支,实施细则至今尚未出台。”5月19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接受采访时强调,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属于自愿选择的险种,个人觉得合适就买,不合适就不买。
“按照等额还是等比例进行缴纳一直是个问题。”孙守纪强调,等额就是每月固定的税优额度,优点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优惠力度相对较大;等比例就是所有人不管收入高低都按固定的税优比例,这样比较公平,按照国际惯例,此类税优政策都是根据不同的收入制定相应的缴纳标准。
根据这样的税优额度,某大型险企专业人士崔鹏算了一比账:假设一个人的月收入是1万元,扣除五险一金以及个税起征点3500元后,应纳税额为400元左右,如果税前列支700元作为保费,应缴税额则在300元左右。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税收负担就更轻松了。
完善第三支柱
我国目前的养老体系由三大支柱组成:第一支柱是由政府组织统筹面向全社会的基本养老保障;第二支柱是作为部分企业福利的雇主补充养老计划;第三支柱是个人退休账户,在美国体现为由政府提供税收优惠、个人自愿参与的补充养老金计划,而在国内则主要是靠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根据公开数据,目前我国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占比达90%,第二、第三支柱保费占比合计不过只有10%,而这样小的占比直接导致的就是我国养老金替代率持续在低位徘徊。
按照国际经验,退休后的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时才能维持原有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质量将会大幅下降;但事实上,我国目前社保养老金替代率是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为80%左右,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则普遍在40%左右,同时,大多数公众很难享受到企业年金,为此,个人自筹养老金也就成为了大多数人的主要出路。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覆盖面都非常小,而第三支柱的进入门槛比较低,只要拿出一定比例的钱缴费就可以建立个人退休账户,因此,有利于第三支柱的发展。”孙守纪表示,我国有大量中小企业、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没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因此,更适合建立这种个人退休账户;同时,这个账户的运营成本要比企业年金少得多,一旦开始实施,中小企业就可以向第三支柱倾斜。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