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省工商局7月实施新规

2023年09月07日

本报讯(宋洁)今后,商品质量差,或引起群体性投诉的商家,可能将被工商部门约谈。笔者近日获悉,陕西省工商局出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约谈制度》,从7月2日起开始执行。

今后,经营者出现下列情形,就能实施约谈: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群体性投诉的;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1年内被消费者投诉累计2次以上的;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组织的商品质量抽检不积极配合、无故拒绝的;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未办理退货手续;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被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后仍未主动改正等情形。

上篇:陕西有色黄金集团获得上海黄金交易所A类资质
下篇:政策密集推动:国企改革加速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15/6/2015060901-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15-06/09/117795.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