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灞桥区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退休老职工的纠纷,妥善消化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彼此都喜笑颜欢。
说到这起老职工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他们不仅关系不一般,而且互相闹的问题也让人感到有些新鲜。该调解委工作人员魏振告诉记者,今年6月24日,78岁的国棉五厂退休职工鹿某找到他们反映说,他于2011年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购置了厂里的一套房产,2013年交房后,其小儿子一直居住使用,而他自己则住在小儿子浐灞新城的房子里。去年,老人想搬回属于自己的房子居住,可是小儿子不愿意调换,并给出了自己的理由,父亲在当初买房时,他帮助垫付了部分房款。而鹿某怕其小儿子把房子占为己有,便多次找小儿子协商搬回去居住,但一直未果,鹿某老两口因此天天吃不好饭,睡不好觉。
该调解委得知此事,迅速指派调解员介入。经过调查,调解员了解到父子纠纷问题的症结所在。原来,当初老人鹿某购房时,他的小儿子帮助交纳了部分房款,加之对他的新房进行装修,共花费了十多万元。对于父亲现在要搬回自己的房子居住,小儿子认为是父亲想把房子给其他的兄弟姐妹,如果这样的话,他觉得自己为父亲购房装修所花费的钱就打了水漂,而自己的损失由谁来弥补就会成为一个问题,所以一直不愿意和父亲互换住处。
调解员在了解到父子双方的真实想法后,特别采取了一些调解技巧,并没有在开始就对父子两人讲大道理,而从情感沟通和引导的角度出发,先是与他们拉起了家常,进而采取“举例法”“亲情法”,通过古往今来和身边的感人事例,让道德故事的无形力量感染老人的小儿子,攻破其心理的顽固。进一步,才向老人的小儿子夫妇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调解员的真情劝解,终于打动了老人的小儿子、媳妇,使他们当即在心理上有了不安和愧疚,并表示愿意遵从父亲的愿望,各自搬回自己的房子居住。而老人当即也表示,不会亏待了小儿子,愿意归还小儿子10万元的房款。
最后,小儿子主动给父亲道歉,表示今后一定会对父母好,让他们安度晚年,不让政府工作人员操心。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履行了各自的承诺。至此,一起因房子产生的家庭矛盾纠纷,被调解员巧妙温和化解,而父子双方当事人的心情也因此变得敞亮。
本报记者 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