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征兵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年的征兵条件如何,具体程序是什么,参军入伍有哪些优抚安置政策,对这些大家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对今年的征兵工作进行详细解读。
A 入伍需要哪些条件
征集时间 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当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双眼视力均达到4.8或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体格检查的具体标准,可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查询,也可咨询各级征兵办公室。
B 报名方法和程序
报名方法 适龄青年8月5日前可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参加报名预征(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从6月初开始直接参加网上报名)。
征兵程序 按照网上登记、初审初检、体检政考、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C 参军入伍优抚安置政策
国家对参军入伍的青年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抚安置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部队发展、退伍就业、经济补助。
部队发展
报考军校 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保送入学 优秀士兵被确定为保送入学选拔对象的,到军队院校参加学习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参加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参加2年本科层次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回部队工作,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任职命令。
士兵提干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选改士官 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
退伍就业
复工复职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伍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复学优惠 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服役期间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后或复学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招录加分 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加分优惠: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2、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3、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指令安置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升学优先 退役后3年内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初试推荐入读;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扶持就业 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视为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退休供养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经济补助
家庭优待金 在职职工被征集服现役的,原单位发给批准入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陕西省从2014年夏秋季起,提高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其中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原来的1.2倍提高到1.5倍,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另外,对应征人伍的“高原条件兵”每人再给予一次奖励金20000元。
学费补偿代偿 国家对应征人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万元。
津贴工资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以西安地区为例:义务兵第一年津贴7200元,第二年8400元。选取为士官后由部队发放工资:下士第一年月薪3190元,中士第一年月薪4150元,上士第一年月薪4950元,四级军士长第一年月薪6000多元,逐年递增;另外,部队将代缴保险、住房补贴及公积金等,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
退役金 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士官退役将享受更多经济补助,以西安地区为例:下士领取复员费5万多元,中士领取复员费10万多元,上士领取复员费22万多元,四级军士长领取复员费30万多元。
自主就业经济补助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陕西省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根据退役时省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部队发放的退役金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中,义务兵经济补助=【(上一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部队发放的退役金】×2年;士官经济补助=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1+(军龄-2年)×10%】;直招士官经济补助=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军龄×10%。
备注:以上均不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
(李廷伟 吕森 郭正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