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建宏)7月19日,洛川县槐柏镇东村村民向记者反映,7月9日,在党员干部和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村党建活动室竟遭修建社区施工队强拆,致使投资近100万元、修建两年多的公共设施毁于一旦。
该村村民袁建民说:“党建活动室是由县人大投资给村上修建的,旨在为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提供支部生活会议、不断提升村民综合素质与幸福指数的公共活动场所。当人们得知施工队强拆时前来阻挡,但派出所警察还让村民支付拆迁机械设备的台班费,想不通人民警察在维护谁的利益?”
老党员马树民说:“自党建活动室建成后,只召开过两三次会议,去年就被社区建设指挥部占用(当地政府正在该村修建一容纳280户果农的社区,以六层砖混楼房为主)。但当他们刚搬离后,竟让人损毁,实在是拿国家的钱不当钱(用),让人看了很心疼。”
“拆除党建活动室,村委会根本不知晓,当得知此事后,问及县人大一领导时竟称,拆除是早晚的事。”该村村委会主任李百成无奈地说,“村上几名五保户至今在危房居住,目前正是暴雨频发时节,五保户亟需安全房居住,何不等社区新楼房竣工,村民搬进后再拆不迟。另外,即使要拆除,也可将门窗先拆下来继续使用,又何必将其全部损毁。”
记者在现场看到,党建活动室院落内,健身器材依然挺立在两侧,几名后生正在打篮球,可是崭新的平房已经损毁,现场一片狼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岐山在陕西调研时强调,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执政党的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背景下,基层党建活动室竟遭强拆,凸显出基层党规党纪意识更是亟待加强。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被拆毁的党员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