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工资工时篇
刘芳在一家服装厂工作,单位规定每天工作10小时,每个月可以休息两天,每个月必须完成200件衣服的缝纫任务,没有完成的不发工资,多完成的按件数发奖金,没有加班费。刘芳工作了三个月,只有第三个月在一天都没休息并且每天工作12个小时的情况下才勉强完成任务,前两个月都没有拿到工资。第四个月时,刘芳觉得工作任务太重,就想离开,但是服装厂还扣了半个月的工资。刘芳觉得非常委屈,于是在老乡的帮助下,来到了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单位超时安排工作、无故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最终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查处下,刘芳要回了前两个月的工资和第三个月的半个月工资。
一、有关工资的相关问题
工资包括哪些部分?
一般情况下,工资应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但是单位发放的高温费、取暖费、劳保费等不能算工资。
工资不能发给包工头
工资是你为单位工作的劳动报酬,应该由单位直接支付给你本人,而不能由包工头代领。如果包工头没有付你工资,你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要工资,单位必须支付你工资。
加班工资该怎么给?
加班有三种情况,一是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二是双休日加班,三是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日加班。三种情况下,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不同的: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单位至少要支付你一点五倍的加班工资;
双休日加班的,单位至少要支付你两倍的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至少要支付你三倍的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标准计算,基本工资除以每个月的法定工作日,得出的结果就是日工资标准;日工资除以八小时,就是小时工资标准。
如果双方没有明确基本工资的,你可以以工作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不支付责任底薪吗?
单位的做法不对。责任底薪和工作量挂钩,可以刺激员工努力工作,但是工作任务能否完成,要看任务量的大小和个人的工作能力,并且是不受个人控制的。如果你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出勤但是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不能不支付你工资,你的工资收入是受到最低工资保障的,单位不能扣除全部工资,必须要保证你能够领取到最低工资。
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对你的最基本保障,是指你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给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单位必须支付给你的最低报酬。许多企业利用农民工对法律不了解又急于找工作的弱点和心理,在招用时与你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这一做法是违法的。你如果碰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最低工资标准怎么查?
各地的劳动部门每年都会公布本地区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也可以拨打劳动咨询热线12333查询,或者上网查询本地区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生病请假,该不该发工资?
生病是人不能避免的事情,生病请假期间,单位仍然要给你支付工资,只是不能按照你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支付,而应该按照病假工资支付。病假工资标准由单位自己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口头协商工资可不可以?
工资应当由个人和单位协商后,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口头协商的工资,由于你很难掌握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将对你非常不利。因此,工资应当书面约定清楚,没有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你也应该要求单位给你写出相应的证明,并且要加盖单位的公章。
追讨加班工资要注意什么?
现在,农民工打加班工资的官司非常多,但经常得不到支持,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证据,所以,你在平时就要留意收集证据。涉及到加班工资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班事实的证据,包括个人的出勤记录、工作记录、排班表、加班申请单、单位规章制度、通知等;
二、工资标准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卡、存折、纳税证明、单位规章制度等。
单位年底结工资可不可以?
不可以。现在好多企业,特别是建筑工地,欠工资的情况非常普遍。单位在平时只付给小部分的生活费用,工资在年底一次性结算。这一做法是不合法的。工资可以分多次结算,但是每个月必须支付一次工资,并且当月的工资必须及时结清,用人单位不能扣押。
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定期支付全部工资,不能拖欠。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拖欠工资不按时支付,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所在的单位给你打了欠条的,你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需要注意有关劳动时间相关问题
加班有没有时间限制?
一般情况下,单位安排加班的,每天不能超过一个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能超过三个小时,一个月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六个小时。所以,许多企业每天要求工人工作十多个小时,是严重违法的。如果单位违反加班时间规定,要求你超时加班,你可以不同意,并且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在特殊情况下,单位安排加班也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设备停车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是哪几天?
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分别是:元旦一天、除夕一天、春节二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中秋节一天。在法定节假日,单位应当安排你休息,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无法休息的,单位应当支付你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能不能安排调休而不给工资?
不能。国家规定,只有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可以在工作时间调休,超时加班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必须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调休替代。
什么是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主要实行的工作制度,是指工作时间平均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在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每周保证你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也就是说单位可以安排你工作六天,只要六天的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即可,对于超出的部分,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中约定适用综合计时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吗?
综合计时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是两种特殊的工时制度,都需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准。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准,单位就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适用综合计时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存在加班的情况,员工仍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加班费。
老板不让农民工休年假怎么办?
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工作的员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即使是农民工也可以享受。如果老板不让你休年假,你可以要求老板支付你年休假工资,标准为平时工资的三倍。如果老板既不安排你休年假,又不支付你年休假工资,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
④ 职业病防治篇
陈师傅几年前从农村到一大型汽车修理厂当维修工,2014年5月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他回家后感到身体不适,在朋友的建议下,向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同年8月,经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其为“职业性慢性轻度溶剂汽油中毒”。市卫生局两次到用人单位调查核实,陈师傅从事汽车修理工作,有确切的汽油接触史,在未安排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下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实事,违反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规条款,并对该用人单位作出了限期整改和处罚决定,同时建议陈师傅向用人单位提出伤残认定。用人单位拒绝后,他又通过法律渠道得到伤残认定和伤残待遇。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的职业病种类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我国现行的《职业病目录》包含了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在什么情况下患的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与工作有关,具体种类由国家确定,因此,并不是在工作中引起的所有疾病都属于职业病,也不是只要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就是职业病。
要认定为职业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疾病属于《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疾病,二是该疾病是因为在工作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
常见的职业病有哪些?
我国最常见的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中毒等。
尘肺是因为长期在工作中吸入一定量的粉尘而引起肺功能损伤的疾病,最常见的尘肺病有煤矿工人尘肺和矽肺,因此在工作过程中,经常接触到粉尘的职工,尤其是矿山行业、冶金行业的工人,要特别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并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中毒主要发生在工作中经常接触有毒物的工人中。最常见的有铅、汞、锰、苯、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三硝基甲苯、砷、磷等中毒物。中毒的工人一般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睡眠障碍、食欲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短时间内接触高浓度毒物引起的急性中毒,往往症状出现迅速,严重者意识丧失,甚至死亡。长期接触低浓度毒物者,可能出现慢性中毒,症状发生比较缓慢并且轻微,常与一般身体不舒服相混淆,容易被人们忽视。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加重时才被发现。
职业病如何预防?
职业病主要与工作环境有关,可以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来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除了改善工作环境外,职工本人也应注意职业病的防护。对于在易患职业病的工作岗位上工作的职工来说,一定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且定期进行职业病检查。经常接触粉尘的工人,一定要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送风口罩、防尘口罩等;经常接触有毒物的工人要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服、呼吸防护器等,同时注意不要在工作场所吃东西、吸烟。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职工可以拒绝工作,并向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举报。
哪些机构可以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只能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没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院、鉴定机构等单位所做的职业病诊断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想了解当地哪些医疗卫生机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职工应到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查询。
申请职业病诊断是否有时间限制?
申请职业病诊断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在职工离职之前,也可以在职工离职之后,只要相关材料齐全,就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
职工可以选择任何一个职业病诊断机构吗?
职工只能在两个地方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一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另一个是自己的居住地。职工不能选择其他地区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其中最重要的两份材料是有关职业史、既往史材料和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材料。第一份是要证明你在工作中能够接触到职业病危害,一般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第二份材料是要证明你的健康存在问题,可以由一般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如果没有这两份材料,职业病诊断机构可能就不会受理你的职业病诊断申请。
工作中能够接触到职业病危害的职工,离职时应当注意复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需要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尤其是在工作中能够接触到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职业病监护档案记录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职业病诊断、鉴定非常有用。但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保存有一定年限,因此,职工尤其是在工作中能够接触到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在离开单位前,一定要将自己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一份,并且要求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对职业病诊断结果不服的,该怎么办?
如果你对职业病诊断结果不服,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如果你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即使被诊断、鉴定为不是职业病,该费用也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要求职工自己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职工可以拒绝。
诊断为职业病后,如何落实工伤待遇?
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并不能马上落实工伤待遇,而应当首先进行工伤认定。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报工伤,或者职工本人在1年内申报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正在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单位能否将其辞退?
如果疑似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在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不能解除或者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了,也应继续顺延。在工作中能够接触到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或者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必须要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对职工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⑤ 社会保险篇
小张在一家建筑企业打工,在进单位时,单位和他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中写明本人强烈要求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每个月将社会保险费直接付给本人。合同签订后不久,小张就得了一场大病,治疗花费了几万元。小张出院后,拿发票到单位报销医疗费时,单位告知他,因为他自己要求不缴纳社会保险,所以医疗费由自己承担,不予报销。小张最后经过两年时间,才通过法律途径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小张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到单位工作一定要参加社会保险,不要贪小钱而失大钱。
农民工可以参加哪些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共有五项,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农民工都可以参加上述五项保险,但是有些地区规定不是本地职工不能参加生育保险,也有的地区对于农民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也有特别规定,因此农民工具体能够参加哪些社会保险应以各地的具体规定为准。
参加社会保险,个人要不要缴费?
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的基本保障,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该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构成,只要在单位从事工作的劳动者,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农民工需要缴纳哪些社会保险费?
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个人需要缴纳的保险费有两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该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
单位和个人约定不参加社会保险可以吗?
不可以。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缴纳保险费。单位和你协商不缴保险费,表面上看是替你省钱,实际上是对你非常不利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你就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双方协商不参加社会保险,既是违法的,也是对你没有任何好处的。
参加社会保险,对职工有什么好处?
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如果你参加了社会保险,那么你生病时可以报销医疗费用,你失业时可以领取生活补助费,你发生工伤事故时可以及时得到赔偿,女员工生孩子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当你年老时还可以领取退休金。因此,社会保险对你的保障是多方面的,使你不会因为生病、受伤、年老时生活陷入困境。
单位要求个人负担全部社会保险费是不合法的
社会保险既是对个人的保障,也是对单位的保障,因此,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要求个人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是逃避责任的行为,你可以拒绝并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单位不可以把保险费给个人
社会保险费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该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就是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单位将社会保险费发给个人,实际上没有为你参加社会保险,这样你仍然不能得到保障。
单位不缴保险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缴保险是违法行为,也侵害了你的利益,你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有关机关进行查处。
怎样才能知道单位有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会给你一个个人账户,你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你的缴费情况,既可以查到是哪个单位为你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查到你一共缴了多长时间的社会保险费,还可以查到单位是按照什么标准为你缴纳了哪些社会保险费。
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如果农民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且单位也为他缴纳了失业保险费,那么农民工在离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该农民工缴费情况,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可以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