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宝鸡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下属施工公司代表吴引社致电本报称:
2010年10月2日起,该公司为宝鸡市麟游县公安局垫资承建了该局消防中队营房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591.5平方米,历时150天。工程建设完工,工程造价为430多万元,消防官兵按期入住,保障了该县的消防安全。之后又承建了部分配套项目,所有建筑项目工程于2014年12月6日经决算,总造价为5053833.47元。
从进入工地算起,至今已有5年,麟游县公安局仅给付他们工程款210多万元,下欠300多万元。施工方为其垫资工程款的贷款利息数额已达给付工程款数额。施工方代表多次到业主方讨要工程款,总是遭到搪塞。
2011年11月,县领导组织召开了该工程款付款协调会,作出了付款计划和决定,但由于领导人员的调动,之后的付款计划和决定又落了空。现任领导不执行原协调付款计划和决定,施工方无法兑现农民工工资及施工材料款等费用。
目前,由于农民工、材料商几乎天天上门讨债,该公司债务缠身陷入困境濒临倒闭。公司负责人及其亲属走投无路,几欲轻生。每逢节假日,因担心讨债人上门不得不四处躲债,有家难回。
在国家一再强调依法治国、建设诚信政府的大环境下,他期望通过媒体呼吁,麟游县相关部门能兑现承诺,立即付清拖欠的工程款,支付广大农民工的血汗钱,让他们建筑公司能渡过难关得以生存。
编辑附言:吴引社反映的上述问题是否属实,请麟游县委、县政府调查,并迅速回复本报为盼。
值班编辑 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