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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参与低价游受处理引争议 多数网民称不理解

2023年09月08日

10月25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提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该提示一下成了舆论的焦点,很多网民对“游客受处理”表达不解。笔者调查发现,普通游客与旅行社故意签署虚假合同极为罕见,而且游客主观上如何判断是不合理低价?技术上难操作,处理上难界定。

游客参与低价游将被处理多数网民表示不能理解

国家旅游局发布提示称,游客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同时强调,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对于国家旅游局发布“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的旅游提示,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截至10月25日21点,该条提示已在各大媒体的客户端有了数万条评论。在评论中,笔者发现大多对此条提示表示不解。

部分网友称,“经营者忽悠又便宜又好,游客怎么知道其中有猫腻呢?”有网民表示,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将被处理,这就好比到市场买大米,有5元一斤的,也有5毛一斤的。顾客买了5毛一斤的,回家一看发霉了,回来投诉,却被管理者告知,“由于你买不合理低价大米,罚款5元!”多少钱才算不合理低价游,游客怎能分辨?处理游客,宰客的旅行社就能减少吗?

消费者存在的捡便宜心理,的确是低价团钻空子的原因之一,但对于这则游客也要受到处理的旅游提示,网友表示,对于不懂旅游行情的游客而言,并不知道其中的真实成本,难以判断什么叫做“不合理低价”,不能将“不合理低价游”的问题和责任推卸给消费者。

游客主动签署“虚假合同”情况极少且难界定

对于在什么情况下,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截至笔者发稿时,国家旅游局尚未对此疑问做出进一步解释。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分析称,国家旅游局提示,从字面上看,提示的第二段提出了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受处理的前提,是游客与经营者签订“不合理低价游”的虚假合同。也就是说,游客不得在明知是“低价游”的情况下,协助经营者签订与“低价游”情况不符的虚假合同,帮助经营者规避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如果游客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旅行社订立的‘不合理低价游’合同,则不属于国家旅游局提示第二条中的虚假合同,是旅行社单方的合同欺诈行为。”韩骁说。

梳理绝大多数旅游投诉案例来看,几乎都是旅行社用低价引诱游客签订合同,然后单方面改变行程引发游客不满。所谓游客明知行程不符,还要和旅行社签订“不合理低价游”的虚假合同,由于非理性,从业内的实际情况看基本上不会出现。另外,如果出现合同纠纷,很难在技术上分辨游客是否事先知情,判断合同本身是否为虚假合同。

官方参考价线路少价格高是否属于低价游客难判断

游客被强制购物、遭到导游侮辱,今年以来“不合理低价游”被媒体曝光之后,不少零团费、负团费的低价游产品已经很难在网络搜索到。对于不少游客来说,北京到云南双飞五日游,一元团费显然不合理,但1000元团费是否合理?游客要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但是如何分辨何为“不合理低价”?

目前,“全国重点城市热点旅游线路参考价格平台”已经有141条国内各线路的诚信旅游指导价发布,包括北京、上海、青岛、昆明等10个出发城市,以及三亚、西双版纳、阿坝等36个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指导价格,但指导价格均高于普遍市场价格,而且多数旅游线路“全国重点城市热点旅游线路参考价格平台”都没有覆盖。 (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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